蓝蓝,男,汉族,1970年3月出生,广东大埔人,1991年7月参加工作,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大学学历。现任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,挂任兴宁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 广州市驻兴宁市扶贫工作组组长。
1991年7月后,任广州市89中学英语教师;
1991年12月后,在武警珠海市拱北边防检查站服役;
1994年12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办事处科员;
1999年6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残联副理事长(其间: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学习本科毕业);
2000年4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综治办副主任;
2002年3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民政科科长;
2003年5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计生办主任;
2007年4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民政科科长;
2012年1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党工委委员(其间: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派驻增城市水口村开展扶贫帮扶开发工作);
2012年2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党工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;
2012年12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街道党工委委员、人大沙河街道工委、副主任;
2014年4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党工委委员、办事处副主任;
2016年6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;
2018年12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、区监委派出天河南街道监察组组长;
2019年5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, 广州市驻兴宁市扶贫工作组组长;
2019年7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,挂任兴宁市委常委, 广州市驻兴宁市扶贫工作组组长;
2019年8月后,任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,挂任兴宁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 广州市驻兴宁市扶贫工作组组长。